13-01-02 【林前6:4既是这样,你们若有今生的事当审判,是派教会所轻看的人审判吗?】“既是这样,”指信徒既然有资格审判今生的事。‘今生的事’也指不能带到永远里去的事,指那些属世的、属物质的事,诸如:财物的纠纷、名利的争执、作法的争论等等。‘教会所轻看的人’有两种不同的解法:1)按上下文来看,应当是指不信主的外邦人,他们与有资格审判今生的事的信徒成对比,又因世人只知世上的智慧,故被讲求真智慧的信徒所轻看。2)指信徒中才智不足、无知名度的人,所以保罗才会在下面建议他们选出有智慧的人来审断;但这种解释显得有点唐突,因为保罗这段话的意思是前后一贯的,都在定罪他们不请信徒而请外邦人来审断,况且保罗也不会如此称呼信徒为‘被轻视的人’。 13-1-3 【林前6:5我说这话,是要叫你们羞耻。难道你们中间没有一个智慧人,能审断弟兄们的事吗?】这是一句含有讽刺性的话;因为他们素来自高自大,自以为有智慧。教会不但负有牧养与教导的责任,并且需要治理与审断。主耶稣所求他仆人的,除了有忠心之外,还要有见识;主的仆人今天须要在神的家中好好地操练管理家里的人,也就是在弟兄们中间作好审断的事,将来才能管理更大、更多的事。 13-1-4 1/2【林前6:6你们竟是弟兄与弟兄告状,而且告在不信主的人面前。】(注解)在正常的状况之下,信徒不应该彼此告状。“而且告在不信主的人面前,”意指基督徒在不信的人面前献丑,这对爱护基督与教会之见证的人,乃是难以忍受的耻辱。‘而且’表示他们所犯的是双重的错误:第一,弟兄之间彼此告状,乃是一件极大的错误,因为它显示告状之人灵性与心态出了问题;第二,告在不信主的人面前,表示把基督徒的水平拉低到外邦人的程度,将来怎么有资格去审判他们呢?更不用说要审判天使了。 13-1-5 2/2【林前6:6你们竟是弟兄与弟兄告状,而且告在不信主的人面前。】(延伸)保罗在这里并不是说基督徒绝对不可寻求国家法律的保护,或遭遇到世人的任何恶性无理对待时,都不能告上世俗的法庭;因为保罗自己也曾上告于该撒,目的是为了保护自己的性命,免受犹太极端份子的暗杀。保罗在这里所定罪的,乃是双方信徒原本相熟相知,仅为细故彼此反目成仇,非得藉助于世俗的法庭,争个水落石出,向对方讨回公道不可。 13-1-6 1/4【林前6:7你们彼此告状,这已经是你们的大错了。为什么不情愿受欺呢?为什么不情愿吃亏呢?】(注解)“大错”绝对的错误,全然的错误,极度的错误。“你们彼此告状,”指信徒与信徒对簿公堂。“这已经是你们的大错了,”指无论有理没理,只要是诉诸法庭,便已犯下极大的错误。‘情愿’指经过思考评价之后所作出的决定;‘受欺’指被人用不公正的手段错待,受冤枉。‘吃亏’指被人用欺骗的手段剥削,受亏损。 13-1-7 2/4【林前6:7你们彼此告状,这已经是你们的大错了。为什么不情愿受欺呢?为什么不情愿吃亏呢?】(延伸)按‘真理’说,弟兄彼此相争,不可告于不义的外邦人,乃应告于教会所重看的圣徒面前。然而按着‘基督的灵’说,弟兄之间根本不应相争,不应告状;乃该‘情愿受欺’、‘情愿吃亏’。这正是基督的彰显。弟兄彼此为着地上的财利告状,这正违犯了主最后的命令――‘彼此相爱’。所以若争论谁是谁非,都不蒙主喜悦;只有情愿受欺并肯吃亏,才合主的心意。一个真正爱主的人,他的心里只在意基督,以及弟兄姊妹有没有享受基督;他根本不在意是非对错,谁对谁错。 13-1-8 3/4【林前6:7你们彼此告状,这已经是你们的大错了。为什么不情愿受欺呢?为什么不情愿吃亏呢?】弟兄争讼的事一旦发生,不论有理无理,谁是谁非,告人的必定没有注意基督、享受基督,也没有经历基督的十字架。能忍受亏损的人,必定是因为他们着眼于那真实的、属灵的和永远的好处,而不计较那虚空的、物质的和暂时的损失。跟弟兄和睦相处是要付代价的,这代价就是肯受欺,肯吃亏。基督徒所以情愿受欺,情愿吃亏,乃是因为他们有与一般世人不同的‘价值观’。基督徒的价值观乃是:主的得失重于自己的得失,属灵的得失重于属世的得失,永世里的得失重于今生的得失。 13-1-9 4/4【林前6:7你们彼此告状,这已经是你们的大错了。为什么不情愿受欺呢?为什么不情愿吃亏呢?】我们信徒没有甚么不是领受的(参林前四7),我们本来一无所有,现在所有的,都是占了主的‘便宜’,都是出于主的恩赐;就算我们让别人占一些便宜,算起来还是没有吃亏,所以应当情愿受欺吃亏。 13-1-10 【林前6:8你们倒是欺压人,亏负人,况且所欺压,所亏负的就是弟兄。】‘欺压人’就是用不正当的手段去错待别人,强迫别人让步;‘亏负人’就是用欺诈的手段去剥削别人,占取别人的便宜。‘况且’表示信徒更不应该去欺压、亏负同蒙天恩的弟兄。(这几节经文一直在讲一些因为爱而彼此愿意吃亏的爱的道理,让我们审慎思考一下,自己所行的,是让别人受益呢?还是在亏负别人?如果我们是企业管理者,我们是如何对待下属的呢?请善待为你服务、与你同工的弟兄姐妹。) 13-1-11 1/2【林前6:9你们岂不知不义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国吗?不要自欺。无论是淫乱的,拜偶像的,奸淫的,作娈童的,亲男色的,】(背景)当时哥林多乃四海通商的一个大城市,其中有一个庙堂,养有神女千人,名为应征蹈舞颂神,其实乃操淫业的。由此可见哥林多的风气很败坏,淫乱与拜偶像彼此结合,互相利用。(注解)‘承受’意指继承产业,原文为未来时式,故此处是指当主再来时,神的国将完全实现在地上,信徒能完全享受作为神子民的一切权利。‘不义’和‘神的国’此二者是水火不相容的事;将来在新天新地里,只有义居在其中。“不要自欺,”意指必须面对问题,采取正确的行动。 13-1-12 2/2【林前6:9你们岂不知不义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国吗?不要自欺。无论是淫乱的,拜偶像的,奸淫的,作娈童的,亲男色的,】‘淫乱’指不正当的性关系;‘拜偶像’常和淫乱相题并论,这是信仰上的淫乱;‘奸淫的’指婚姻之外的性关系;‘作娈童的’就是男妓;‘亲男色的’就是男同性恋者。(延伸)无论是甚么样的罪,不管罪的性质如何,都不能承受神的国。‘作娈童的、亲男色的’都是同性恋的罪(参罗一26~27),这样的罪和其它的罪一样,不能承受神的国,活不出神的国来,神无法在这样的人身上作王掌权。 13-1-13 【林前6:10偷窃的,贪婪的,醉酒的,辱骂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国。】‘偷窃的’指暗中取得别的财物;‘贪婪的…勒索的’这四样都出现在第五章(请参看之前发的林前5:11批注)。 13-1-14 1/3【林前6:11你们中间也有人从前是这样。但如今你们奉主耶稣基督的名,并借着我们神的灵,已经洗净,成圣称义了。】(注解1/2)这是指在哥林多信徒中间,有些人过去的情形也是非常败坏污秽。“名”代表一个人的实际,主的名就是主的自己,所以在主的名里,也可说是在主自己的里面。‘神的灵’就是圣灵;信徒是借着圣灵的能力,得着重生的洗净与更新,得成圣洁并称义。信徒地位上的洗净、成圣和称义,乃是在得救的时候,就蒙宝血洗净,没有留下从前犯过罪的痕迹;又被分别为圣归于神,而成为圣徒;同时因信称义,在神面前成为义了。这些都是‘已经’完成的事实。 13-1-15 2/3【林前6:11你们中间也有人从前是这样。但如今你们奉主耶稣基督的名,并借着我们神的灵,已经洗净,成圣称义了。】(注解2/2)圣经中将成圣和称义放在一起叙述时,通常是先题称义后题成圣;按照道理的顺序,也是先称义,后成圣。这里先题成圣,可能是因为与上下文所涉及的主题有关――哥林多信徒忽略了持守身体的圣洁,因此保罗在此特别先题‘成圣’。 13-1-16 3/3【林前6:11你们中间也有人从前是这样。但如今你们奉主耶稣基督的名,并借着我们神的灵,已经洗净,成圣称义了。】(延伸)凡是与我们蒙恩的地位不相称,会显出任何不洁、不圣、不义的倾向的事,我们都不可作。信徒虽然已经得着了地位上的洗净、成圣和称义,但仍须在我们的基督徒生活中,追求经历上的洗净、成圣和称义。 13-1-17 1/3【林前6:12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处。凡事我都可行,但无论那一件,我总不受他的辖制。】(注解)当时有些信徒误解了‘基督徒的自由’,认为基督徒行事不受拘束与限制,故‘凡事我都可行’几乎成了一种口号。“但不都有益处”,保罗在这里,提出了运用基督徒自由的第一个原则,就是凡无益的事都不可行;自由并不等于放纵,必须是‘有益处’的事才可行。“但无论^”这是运用基督徒自由的第二个原则:凡是会变成你的主人,反过来辖制你的事,就不可行。换句话说,运用自由,也须注意去保守自由,不可失去自由。 13-1-18 2/3【林前6:12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处。凡事我都可行,但无论那一件,我总不受他的辖制。】(延伸1/2)本节乃是基督徒生活为人重要的原则。我们蒙恩以后,一切生活为人,第一要求有属灵的益处;第二不可成为嗜好,欲罢不能。所以凡不能叫我们的灵命得着造就,又会养成嗜好而捆绑我们的,都不可去作。基督徒的生活为人,并不在于外面的行动;没有甚么是一定不可行的――‘凡事我都可行’,也没有甚么是非行不可的――‘无论那一件,我总不受它的辖制’。是否该行,乃看其中有否基督的成分和基督的益处,也就是那真实的‘益处’。 13-1-19 3/3【林前6:12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处。凡事我都可行,但无论那一件,我总不受他的辖制。】(延伸2/2)在教会生活中,基督徒行事并没有任何外面的规条,但在每位信徒的里面却有一位活的基督,作我们生命的律法和活的引导,凡有属灵的益处和不受事物的辖制的,我们就可行;凡没有益处和会受辖制的,我们就不行。自由若有一步差错,就可能成为放纵,而放纵会变成坏习惯;坏习惯会变成辖制人的势力。人一旦被坏习惯所辖制,那么行为的主体就不是自我,而是恶习了。 13-1-20 1/5【林前6:13食物是为肚腹,肚腹是为食物。但神要叫这两样都废坏。身子不是为淫乱,乃是为主。主也是为身子。】(注解1/2)“食物是为肚腹,肚腹是为食物,”这句话也是当时的另一句口号,目的是在为肉身的享受作辩护,大意是:美食当前,不吃白不吃;我们的肚腹就是为享受美食而存在的。“但神要叫这两样都废坏,”保罗的意思是说,物质的食物和肉身都会朽坏,都会成为过去;基督徒生存在世,应当将我们的注意力放在那不朽坏的和永远长存的事物上面。 13-1-21 2/5【林前6:13食物是为肚腹,肚腹是为食物。但神要叫这两样都废坏。身子不是为淫乱,乃是为主。主也是为身子。】(注解1/2)“身子……”基督徒的肉身,不是为着自己本身的享受,而是为着主的目的。注意,‘淫乱’之于‘身子’,与‘食物’之于‘肚腹’,乃是大不相同的;前者影响到来世,后者仅止于今生。“主也是为身子,”本节前半是用‘食物’和‘肚腹’作对照;后半则用‘身子’和‘主’作对比,用来指出彼此之间有不可分离的关系。 13-1-22 3/5【林前6:13食物是为肚腹,肚腹是为食物。但神要叫这两样都废坏。身子不是为淫乱,乃是为主。主也是为身子。】(延伸)今天在神的儿女当中,滥用自由的事甚为普遍,最常见的有两件事:第一件是吃,第二件是性;一个是在饮食上无节制,一个是在性关系上放纵自己。吃与性这两件事本是为着神的旨意――维持生命与蕃衍生命,却因着人的滥用,成了撒但败坏人类的工具。所以,从某方面来讲:基督徒不宜太注意食物,也不要太注重肚腹和口味,因为那在饮食上专心的,从来没有得着益处。要记住:人活着不是单靠食物,乃是靠神口里所出的一切话。 13-1-23 4/5【林前6:13食物是为肚腹,肚腹是为食物。但神要叫这两样都废坏。身子不是为淫乱,乃是为主。主也是为身子。】(延伸)身子是为着行事、行动;衣食住行,无一不与身子有关系。基督徒若只注意道理知识,不注意行事为人,就不实际,就没有见证。‘身子乃是为主。’主非常重视我们的身子,而我们却常轻贱自己的身子,把身子弄得不象样。糟蹋自己的身子,乃是得罪主的事。基督徒既不是禁欲主义者,也不是纵欲主义者,乃是节欲主义者――为着主的缘故,适切地满足身子的需要。 13-1-24 5/5【林前6:13食物是为肚腹,肚腹是为食物。但神要叫这两样都废坏。身子不是为淫乱,乃是为主。主也是为身子。】(延伸)人的身子不是为食和性而活着,乃是为主活着;食和性是神赋与我们身子的本能,使我们能藉以活着并达到神造人的目的。所以正常的欲望,无论是食欲或性欲,都是能够荣神益人的。‘主是为身子。’基督若在我们个人的心灵上居首位,主就会负责供应我们身子的需要。 13-1-25 1/2【林前6:14并且神已经叫主复活,也要用自己的能力叫我们复活。】当主再来的时候,他要按着那能叫万有归服自己的大能,将我们这卑贱的身体改变形状,和他自己荣耀的身体相似。我们的肉身虽然是暂时的,却是为着不朽坏的盼望而活着,所以基督徒的人生实在是满有意义。我们将来若不复活,我们就吃吃喝喝罢,因为明天要死了;但因为我们确信要复活,所以我们的人生有目标,知道我们的劳苦在主里面不是徒然的。 13-1-26 2/2【林前6:14并且神已经叫主复活,也要用自己的能力叫我们复活。】其实,我们若有属灵的眼光,基督徒的身体不必等到主的再来,现在就能够经历到那赐生命之灵,吞灭我们身体所有的软弱、疾病,消除一切死亡的因素,使我们活在基督复活生命的实际里面。因为‘叫耶稣从死里复活者的灵,若住在你们心里,那叫基督耶稣从死里复活的,也必借着住在你们心里的圣灵,使你们必死的身体又活过来。 13-1-27 1/2【林前6:15岂不知你们的身子是基督的肢体吗?我可以将基督的肢体作为娼妓的肢体吗?断乎不可。】(注解)基督的肢体,意指信徒的身子是属于基督,具有服事基督的目的和功用。信徒得救以后,基督不仅住在我们的灵里,他还要从我们的灵里扩充到我们的心里,并达于我们的身体,所以信徒的全人是属于主的,是基督显在地上的肢体。 13-1-28 2/2【林前6:15岂不知你们的身子是基督的肢体吗?我可以将基督的肢体作为娼妓的肢体吗?断乎不可。】(延伸)能把原属基督的肢体,拿去送给娼妓作为她的肢体。无疑基督和娼妓是何等大的对比,一个正常的基督徒绝对不可能舍此就彼,所以保罗说,断乎不可。滥用身子,就是僭越了基督徒自由的权限。人可以将自己的肢体降为情欲的奴隶,也可以将肢体抬高作基督的肢体,二者之间的距离何等大! 13-1-29 【林前6:16岂不知与娼妓联合的,便是与她成为一体吗?因为主说,二人要成为一体。】一体指一个身体;这句话是从神的眼光来看男女性的关系。二人要成为一体,这句话引自创二24,表明夫妻乃是借着性的关系结合成为一体,又表明婚姻乃是神所配合的,人不可分开;人人都当尊重这一个结合的关系,不可有淫行。 13-1-30 【林前6:17但与主联合的,便是与主成为一灵。】信徒与主的关系,正如夫妻的关系,是二而一的关系。这种联结的关系,可从主耶稣所说葡萄树与枝子的比喻来加以了解:主与我们彼此互住里面,又有生命的流通,产生生命的果子,故是属于一种‘在生命里’的事。主就是那灵,主的灵又住在信徒的里面,与信徒的灵联结为一;圣经里面有许多处提到灵时,原文并没有‘圣’字,因此很难断定究竟是指圣灵或是指人的灵,其实许多时候很可能指的是联结为一的灵。 13-1-31 1/4【林前6:18你们要逃避淫行。人所犯的,无论什么罪,都在身子以外。惟有行淫的,是得罪自己的身子。】(注解1/2)逃避淫行:圣经里面有一个原则,我们对魔鬼是要‘抵挡’,但对情欲却不是抵挡,而是‘逃避’或‘远避’。要逃避淫行,因为没有一样罪恶比淫行更败坏人的灵性。……身子以外:事实上,许多不良的行为都会伤害到身体,例如酗酒、吸毒、通宵跳舞、通宵打牌等,但这里却说‘在身子以外’,实在令人费解。因此有些解经家认为这句话是保罗引用哥林多人说的话,反映出他们轻视犯罪的态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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