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3:17我是这么说,神预先所立的约,不能被那四百三十年以后的律法废掉,叫应许归于虚空。】看过创世记的人不难发现,神先与亚伯拉罕立约,应许赐福与亚伯拉罕及其后裔。而西乃山的律法乃是在四百三十年以后,摩西带领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时候,神亲自启示摩西在西乃山下颁赐律法的事。保罗的分析很严谨,而且很有层次,意思是:神赐给他们律法,当然不是要废掉以前的应许。公义、信实的神,对于他所应许的,当然完全履行。在承受应许四百三十年以后才有的律法,不能废掉或破坏应许。也因此能得出结论是:信才是约的根本,律法的作用并非履约的必要条件。 【加3:18因为承受产业,若本乎律法,就不本乎应许。但神是凭着应许,把产业赐给亚伯拉罕。】产业,包括神应许亚伯拉罕和他后裔一切属灵的福气。律法和应许是不能并立的。若产业(救恩)可因行律法而得,应许就算废掉了。以上几节的话,证明律法不是以救人为目的,律法的功用乃是让人知道自己是有罪的,是无法直接亲近圣洁的神的。然而律法并不完全,故此旧约时代的以色列人要一次又一次的去献祭、赎罪。但是神所赐的是白白给亚伯拉罕的,这就是应许。神借着独生爱子耶稣基督,一次为全人类做了赎罪祭,让人明白信才是亲近神和蒙福的必然条件。而这一切的得到,是立约方主动的赏赐,并非因为人行律法行得完全。 【加3:19这样说来,律法是为什么有的呢?原是为过犯添上的,等候那蒙应许的子孙来到。并且是借天使经中保之手设立的。】本节说明神赐律法的目的。未有律法之先,虽人人犯罪却不自知。及至神将那圣洁、公义的律法赐与人,人们拿律法与自己的行为对照,就没有人敢说自己无过犯了。人虽因律法而知罪,却又无能对付罪,只有等候基督来到。中保:从中协调的中间人;蒙应许的子孙指基督。添上二字点明了先有应许,再加上律法。这里也论到律法低于应许的原因:一、应许由神亲自颁赐,而律法是借着天使(参见诗68:17;徒7:53;来2:2)。二、应许由亚伯拉罕亲自接受,律法是经中保摩西之手设立(参见出31:18;32:15)。律法使罪显多,叫人知罪,从而教导罪人活在神的恩典中的迫切需要。真实认识自己的罪性,必使人转而仰望、投靠主。 【加3:20但中保本不是为一面作的。神却是一位。】律法之约既是经「中保」设立的,中保必是为两面做保,神与人双方都有守约的义务。律法之约所以废了,不是神不守约,是人破坏了约;只要一面不守约,约就无效了。但应许之约乃完全是一面的,是出自一位神,所以永不因人而失效。【21这样,律法是与神的应许反对吗?断乎不是。若曾传一个能叫人得生的律法,义就诚然本乎律法了。】律法和应许并非对立。律法虽不能叫人得生命,但能引导人认识那叫人得生命的应许。神藉中保摩西所传的律法,如果能给我们能力去遵行它,律法就可以像应许如今所成就的──给我们带来生命,那么人就可以因守律法而称义了。但事实并非如此。 【加3:22但圣经把众人都圈在罪里,使所应许的福因信耶稣基督,归给那信的人。】圣经把众人圈在罪里,目的是要将所应许的福赐给相信的人。这罪并不是神强加给人的,如果没有律法的反照,人是不会知道并承认自己的罪的,所以圣经把人圈在罪里只是陈述的一个事实,并非给人定罪。圣经也告诉我们,罪的结果就是死,但圣经更有其独到之处,他给了一条解决罪的方法,人借着这个方法不仅可以使罪得赦免,还能蒙福。然而,犹太主义者也有相信者承受救恩的话,但保罗在归给那信的人之前,特别冠以因信耶稣基督一语,意即承受应许,惟有相信耶稣,再无他法。律法对应许有所补充:律法将众人都圈在罪里,惟一的生路是藉信心的应许。 【加3:23但这因信得救的理,还未来以先,我们被看守在律法之下,直圈到那将来的真道显明出来。】因信得救的理未来指基督未来之前。在保罗看来,耶稣降世以前的犹太人,都是囚禁在监里,律法就是他们的监牢,不让人从其中出来。我们被关闭在律法之下,自己不会作好,也没有希望作好;在这样完全没有办法、四面的路都关闭起来的光景下,只有一条路是开的,这条路就是信。在律法这监狱下的人等候两件事:1、救赎主基督;2、基督救赎成功后因信称义的原则显明。神往昔让人被看守在律法之下,为的是要人知道信的可贵。在律法下面,人能看见神圣洁的标准;在律法下面,人能看见自己的完全无用;在这样没有办法的时候,知道了神的因信称义的救法,应该多么欢喜快乐呢! 【加3:24-25这样律法是我们训蒙的师傅,引我们到基督那里,使我们因信称义。但这因信得救的理,既然来到,我们从此就不在师傅的手下了。】〔背景〕训蒙的师傅:希腊、罗马家庭中负责督导孩童的奴仆,除了护送孩童上学之外,有时在家中也作启蒙管教的先生。孩童直到二十四岁成人,才有律法上的权利,可以在家中掌权,承受产业,不再受仆人的管束。/保罗旨在说明基督来到之前,律法的功用有如管家,以色列人被圈在律法之下,受律法看管,又被律法引导到基督面前。律法指明人人都有过犯,靠自己的力量,无法免罪,因此需要救恩,这样引我们到基督面前,使我们因信称义。基督既来,我们这因信得称为义的信徒,在神面前就不再是孩童了,所以就脱离了律法的看管了。 【加3:26-28所以你们因信基督耶稣,都是神的儿子。你们受洗归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并不分犹太人,希利尼人,自主的,为奴的,或男或女。因为你们在基督耶稣里都成为一了。】儿子只表示一种关系,并无性别之分。借着信和在基督耶稣里的人都同等地是神的儿子,都从律法的管辖底下被释放了;并且都是神的后嗣,有权承受神家中的产业了。披戴基督,指穿上基督,成为一个在基督里的人。基督徒应当披戴基督──在生活上彰显基督的荣美;而不该像法利赛人只将律法的条文披戴在衣服上,让人看见他们外表虔诚,内心却依然充满败坏。 【加3:29你们既属乎基督,就是亚伯拉罕的后裔,是照着应许承受产业的了。】本节需结合上文来理解。加拉太书28节里,保罗举例说明了不论我们是什么籍贯、性别、种族、身份,只要是受洗归入基督,就都将成为亚伯拉罕的后裔。这样看来,无论是犹太人或是外邦人,都是亚伯拉罕所得应许的承受人,那永远的基业,当然也是我们一切属乎基督的人的。照着应许承受产业,这句的原文直译是照着应许为后嗣了。(保罗的书信具有严谨的推理和逻辑的层层递进。限于篇幅,《圣经加餐》更注重解释当节经文,建议你在看《圣经加餐》简短分享的同时,通读《加拉太书》,了解保罗说明因信称义的逻辑,帮助整体理解《圣经》真义。) 【加4:1-2我说那承受产业的,虽然是全业的主人,但为孩童的时候,却与奴仆毫无分别。乃在师傅和管家的手下,直等他父亲预定的时候来到。】(背景)按照当时的法律和习俗,尚未成年的孩童,虽拥有儿子的地位,但需受监护人的照顾与督导,行动无自由,一如奴仆。须待长大成人,方可合法承受他父亲的产业。一个未成年的孩童,他在法理上虽是个继承他父亲一切财产的后嗣,但在实际上他和家仆的地位毫无差别;时间是得到继承权的一个要素。保罗在此从世人对产业的惯例,说明什么时候信徒可承受神所应许的产业。//我们虽然已有了神的生命,但若不长大到成熟的地步,就不能尽享神生命的丰盛。另一方面,撒但利用各种人事物,包括世界、金钱、地位和宗教礼仪等,来奴役神的儿女;惟一能免受他奴役的方法,就是住在主里面,灵命快快地长大。 【加4:3我们为孩童的时候,受管于世俗小学之下,也是如此。】第2节借用孩童时期的无助、无能为力的光景,来说明在神旨意所预定的恩典时代 (他父亲预定的时候) 来临之前,神的选民暂时被置于律法的看管底下,一则完全倚靠律法的照护(在师傅手下),二则仍不能享用所应许的产业(在管家手下)。我们为孩童的时候,乃指我们尚未认识因信称义的真理、也未认识神的儿子以前。那时和世人一样,皆受制于世俗原则、宗教道理和哲学理论。家长们会很有经验,在孩子很小的时候你会告诉他这个那个不能做,大一点,你会跟他讲更多道理,直至孩子成人,你才会放手让他自己处理事情。当我们的灵命还幼稚的时候,心思像孩子,容易受人欺骗,随从各样的异端。灵命成长的最佳途径,就是爱慕那纯净的灵奶,渴慕神的话语,努力学习,争取早日脱离属灵婴孩的阶段。 【加4:4-5及至时候满足,神就差遣他的儿子,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赎出来,叫我们得着儿子的名分。】主作事都有一定的时候、计划,神颁布律法,教导以色列人如孩童,预定差遣基督降世为人,为女子所生,为叫更多人得到因信称义的应许。生在律法以下,意即作犹太人,受律法的约束(所以耶稣也是非常遵守律法的)。只有主耶稣的救赎,人才能从律法的捆绑下得释放,得着作儿子的自由。主不只担当我们的罪,也替我们负律法的轭。我们信主的人,是从律法底下被赎出来的人;但我们不是无律法的人,乃是超律法的人。我们不再死守律法的规条,而是服在圣灵的权下,靠赖耶稣的救恩。 【加4:6你们既为儿子,神就差他儿子的灵,进入你们的心,呼叫阿爸,父。】从上文推理下来,我们信主的人都是亚伯拉罕的后裔,即儿子。这一切都是因耶稣的救赎,你的相信就可以得到这个名分。凡是得到这个名分的人,神的灵即圣灵就内住到他的心里。信徒从主所得的地位,不只是一个客观的事实,并且也是一个主观的经历;圣灵的内住,使我们享受与神亲密的生命关系、父子的关系。【7可见,从此以后,你不是奴仆,乃是儿子了。既是儿子,就靠着神为后嗣。】这节经文是前几节推理的结论。即神所作之事的结果:信徒不再是奴仆,乃是儿子了。人得为后嗣,不是因自己的什么,乃是凭神的应许。人所能作的,惟有信靠神。 【加4:8但从前你们不认识神的时候,是给那些本来不是神的作奴仆。】每个人都有一套人生观、一套神学。有人敬拜泥土塑造的偶像,有人膜拜金钱权力,有人只相信自己,有人将守律法当做敬拜神。犹太人当时就更注重律法的仪文和规条,外邦人虽不像犹太人是在律法之下为奴,但却是在偶像虚无和无知之下为奴。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说我不是任何东西的奴仆,因为除了在神里面,没有真正的自由(比如嗜烟的人难有不被烟左右的自由)。不认识神实在是最大的损失和愚昧,也是人生最大的危险。我们不认识神,就会把不是神的当作神。你要留心观察和分辨真神和假神,求神给你基督里的自由。 【加4:9现在你们既然认识神,更可说是被神所认识的,怎么还要归回那懦弱无用的小学,情愿再给它作奴仆呢?】本节首两句是新约圣经的一项重要启示。信徒认识神,是被神认识的结果;因为他们在不认识神的时候,神就已经拣选、拯救了他们。保罗称律法为那懦弱无用的小学,因为律法在积极方面既不能使人胜罪──“懦弱”,又不能使人脱离罪──“无用”,而在引领人认识神的事上,只属于初步的阶段──“小学”。不过,律法在消极方面却能奴役人。今日的信徒也常舍弃灵里的自由,宁可倒回去受宗教礼仪、规条的奴役。 【加4:10你们谨守日子,月分,节期,年分。】按犹太人的习俗,他们谨守日子(如安息日)、月分(如月朔)、节期(如逾越节)、年分(如安息年)。加拉太信徒受犹太主义者的影响,很可能也转而遵守那些犹太习俗。其实,享用神的恩典,不在乎谨守外表的礼仪,乃在乎内在属灵的实际。今日注重受难节、复活节、升天节、圣诞节等教会节日的信徒们,当小心不可重蹈犹太教的覆辙。神设立节日和崇拜的礼仪是希望人借着这些日子回想神的恩典和带领,我们不可舍本逐末,丢弃了思想神恩典的这个目的,而去高举某一个节日。耶稣曾经说到:安息日是为人设立了,人不是为安息日设立的。强调了神给人的自由和爱护,神要的是我们每个人心灵和诚实的敬拜。 【加4:11-12我为你们害怕。惟恐我在你们身上是枉费了工夫。弟兄们,我劝你们要象我一样,因为我也象你们一样。……】保罗怕加拉太信徒再转向世俗的小学,将自己置身在律法之下。若是这样,他在加拉太所作的工夫就都成了徒然的,因他们从恩典中坠落了。保罗劝加拉太人以他为仿效的对象,像他那样放弃了依靠行律法得救。因为保罗曾经为着他们,不顾犹太人的身分,学习像个外邦人的样子。保罗在写给哥林多教会的信里也说:【林前9:22-23向软弱的人,我就作软弱的人,为要得软弱的人。向什么样的人,我就作什么样的人。无论如何,总要救些人。凡我所行的,都是为福音的缘故,为要与人同得这福音的好处。】值得我们思考和学习。 1、【加4:12下-16你们一点没有亏负我。你们知道我头一次传福音给你们,是因为身体有疾病。你们为我身体的缘故受试炼,没有轻看我,也没有厌弃我。反倒接待我,如同神的使者,如同基督耶稣。你们当日所夸的福气在哪里呢?那时你们若能行,就是把自己的眼睛剜出来给我,也都情愿。这是我可以给你们作见证的。如今我将真理告诉你们,就成了你们的仇敌吗?】当时的人视疾病为受假神的刑罚,但加拉太人没有厌弃保罗。这个患病的福音使者来到,当然会有许多事要他们代劳,成为他们的负担,这正好试验了他们的爱心。一则显出他们对人有爱心;二则显出他们对主有认识。一个主仆患病,一般信徒可能会看他是被神所弃绝的。但加拉太信徒为爱主的缘故,以接待保罗算为接待主;他们甚至用接待主自己、神的使者的态度来对待保罗。(未完,明日继续) 2、【加4:12下-16】今日神也常借着一些身体或灵性软弱的弟兄,试炼我们为主舍弃的程度,和爱心的实际情形。真正的爱心,是不凭外貌,乃是因爱主而爱人。“把自己的眼睛剜出来给我”是当时的口头语,用来表明爱慕之心,甚至愿把自己最宝贵的、且不能替换的东西给人。当日加拉太信徒恳切接受保罗所传的福音,引以为满足与幸福,甚至爱屋及乌,敬重传福音给他们的保罗。【16如今我将真理告诉你们,就成了你们的仇敌么?】真理指:1、福音的真理;2、指明真情的实话。保罗认为这就是如今他们改变态度和敌视他的原因。信徒若因别人将真理告诉自己,便将那人当作仇敌,就证明自己里面没有爱慕真理的心,只知体贴肉体罢了!一个忠心的主仆,不会因别人的反对而闭口不讲真理。他宁可叫自己受人为难,也不委屈真理;他宁可牺牲自己,也不牺牲真理。 【加4:17那些人热心待你们,却不是好意,是要离间(原文作把你们关在外面)你们,叫你们热心待他们。】“那些人”指传错误道理的犹太律法主义者。“离间”意即叫加拉太人与保罗及一切信徒分离。犹太主义者的爱里藏钩,所以不是好意。基督徒应当留心防备人的称赞和假意的爱心,应懂得分别人的爱心是否出于爱主的动机。你在接受别人的热心馈赠和好意时,有没有想过,你接受的双手是否会让你陷入两难的选择境地?是否会让你远离主、与人的关系出现裂痕?你的眼目是否因此逐渐离开神的恩典而转向律法?如果是这样,你在接受这些好意的时候,也同样要小心分辨。基督徒爱人与接受人的爱都要考察其动机是否出于爱主。求神给我们智慧和分辨的恩赐。 【加4:18在善事上,常用热心待人,原是好的,却不单我与你们同在的时候才这样。】出于良好动机的热心待人,它本身是一件好事,但还须持久不变,不只在人面前热心,即使在人背后仍须热心。保罗意指加拉太人与他在一起的时候做得很好:行善、热心待人……但是保罗一旦不在他们中间了,就出现了各样的问题。他们要么就不接待客人,要么就无论什么样的客人都接待。从上一节经文我们知道,加拉太教会对于那些假意热情的犹太主义者不加任何防范和抵制,以致于信仰的根基开始动摇,有抛弃因信得救、转向遵行律法的苗头。我们这个时代的基督徒对于异端、假师傅的教训也要防范,不仅是在有教会牧者在我们中间时。要做到这样,我们个人都必须在圣经上多下工夫,用神的话语和他所赐的全副军装武装自己。 【加4:19我小子阿,我为你们再受生产之苦,直等到基督成形在你们心里。】我小子阿,是很亲切的称呼,相当于我的孩子们;保罗把自己比作受生产之苦的母亲。主的仆人和传福音的人有这样的责任如生产之苦:1、不顾对方的冷漠、反对,劳苦带领人归信主耶稣。2、不顾对方的困惑、幼稚,劳苦栽培使其生命长进,直至“基督成形…”,也就是使其有基督的形像。许多基督徒里面的基督好象尚未孵成形的鸡蛋,生命是有的,但是它的里面看不出鸡的形体。当十字架作工在一个信徒身上,使他的旧人在行为上渐渐脱去,新人(基督)在行为上渐渐穿上,他就越过越像主了。这就是基督的生命成形在我们里面。基督的生命成形在我们里面有两个好处,第一是熟知神的心意,有圣灵的内住,对圣灵的感动敏感;第二是有神所喜悦的行为和特质、有分辨能力,是一个成熟的基督徒。 【加4:20我巴不得现今在你们那里,改换口气,因我为你们,心里作难。】保罗一想到他们,心里就觉得困扰,巴不得立即到他们那里,亲自将他们引回正路,好使他不必再用这种带责备的口吻。保罗的牧者心肠由此可见,真正爱心的劝责,乃是不得已而为,并非随便苛责。你是否有不听劝告的孩子、朋友?他们游离在信仰和世俗、正确与错误之间。他们是否也让你象保罗为加拉太人一样忧心。当你劝说无门的时候,你是否也想为他们“再受生产之苦”,为他们付上更大的代价,只要他们归回正道。保罗此刻的心情,也象圣经中浪子比喻里的那个年老的父亲。如果你本身就在面对的别人的苦劝,思考一下别人所劝的吧。如果你是为人担忧的那个,继续学学保罗是如何用爱心责备勉励的吧。 【平安夜号外】【太2:2那生下来作犹太人之王的在哪里?】耶稣在哪里,这是一个有重要人生意义的命题。人要寻找神,只可以从圣经中得到答案。圣经是神的道,定要在人的心里成就救恩。圣诞节临近,很多人不知道圣诞节的意义,商场外摆放的也都是圣诞老人的造型,如果有人问你,记得告诉他圣诞节是为了记念耶稣的诞生。今晚是平安夜,欢迎你去教堂体验圣诞气氛,了解圣诞节的真实含义。但愿每一个寻找耶稣的人都能在正确的地方找到他。如果你愿意在这个特别的日子走上街头,做一个传报佳音的使者那当然更好,让我们将耶稣的爱和救恩传递给更多人。 【圣诞节号外】【路2:10-11那天使对他们说,不要惧怕,我报给你们大喜的信息,是关乎万民的。因今天在大卫的城里,为你们生了救主,就是主基督。】从来没有任何一个历史人物的诞生会值得全球都争相庆祝。从两千多年前的那个夜晚开始,一个即将改变世界的人降生了,他就是耶稣。虽然现代的圣诞节已经被包装得颇具商业气息,但基督徒同样可以利用这个一个普天同庆、举世欢腾的日子向周围的人传报佳音,就象天使向牧人报告这个大喜的信息一样。如果基督徒再不行动起来,越来越多的人会只知道圣诞节跟圣诞老人有关了。他们无法接触到这关乎万民的救恩。快将这不分种族、性别、年龄都可以得到救恩传递出去吧。祝福你圣诞快乐,新年更蒙主恩,在主的话语上扎根成长! 【加4:21你们这愿意在律法以下的人,请告诉我,你们岂没有听见律法吗?】本节首一个“律法”是指借着摩西所宣布的诫命。第二个“律法”是指记录这些诫命的摩西五经。犹太主义者尊崇作为诫命的律法,却漠视接受诫命的约书历史。尊崇作为诫命的律法,而看不见律法的广阔内涵──神对他子民施恩的方法。神颁布律法的目的是什么?为什么在律法颁布多年后,神还要差遣自己曾经应许要赐下的独生子来显明他的律法?你考虑过吗?基督徒是应该守律法还是看见律法背后神的恩典?本节的意思是说,愿意在律法的管辖之下生活的人,实在并不符合律法书上所记的事例。保罗为什么这么说呢?下文会有进一步说明。 【加4:22因为律法上记着,亚伯拉罕有两个儿子,一个是使女生的,一个是自主之妇人生的。】这里所记亚伯拉罕生子的事例,记载于创世记15-17章;犹太人以摩西五经(创世记、出埃及记、利未记、民数记、申命记)为律法书,所以说律法上记着。有圣经的朋友请翻到旧约创世记阅读该处的事件记录。使女,就是奴婢,指埃及奴婢夏甲,她的儿子名以实玛利。自主之妇人,指亚伯拉罕的妻子撒拉,她的儿子名以撒。本节以两个母亲地位的不同,来说明她们所生儿子的地位亦不相同;一个是生子为奴隶,一个是生子为自主(有自由)。“使女”预表律法之约;“使女生的儿子”预表在律法底下的人。“自主之妇人”预表应许之约;“自主妇人生的儿子”预表新约的信徒。保罗用此比方来做『律法之下为奴』与『恩典之下自由』的对照。详见接下来的经文。 【加4:23然而那使女所生的,是按着血气生的。那自主之妇人所生的,是凭着应许生的。】血气指按着人的意思和安排而做的。正如撒拉觉得自己实在无法生育,安排夏甲替亚伯拉罕生子一样。然后神却应许亚伯拉罕将会有一个孩子,此时的亚伯拉罕已99岁高龄。如果是你,你会选择继续顺从神的带领还是自己想办法来帮神解决问题呢?本节以两个母亲生产情形的不同,来说明她们所生儿子的本质也不相同(请配合查考创17:15~21;18:9~15;21:1~8)。律法底下的人是靠着肉体来遵行律法;而新约的信徒是凭着神的应许来享受恩典。 【加4:24-25这都是比方。那两个妇人,就是两约。一约是出于西乃山,生子为奴,乃是夏甲。这夏甲二字是指着亚拉伯的西乃山,与现在的耶路撒冷同类。因耶路撒冷和她的儿女都是为奴的。】律法是在西乃山下颁布的,西乃山,象征律法。夏甲,代表律法之约。生子为奴,指凡是以遵守律法为本的人,无异自甘作律法的奴仆,丧失了自由。“现在的耶路撒冷”指当时的犹太教。“她的儿女”指犹太教徒和当时信奉犹太主义的基督徒。“都是为奴的”意即犹太教徒和犹太主义者都受律法的捆绑。现代有许多名义上的基督教会和基督徒,只注重外表和形式,或想凭肉体遵行礼仪和规条,也是与夏甲同类,都是为奴的。 【加4:26但那在上的耶路撒冷是自主的,她是我们的母。】在上的耶路撒冷,指属天的耶路撒冷,一面是指将来的圣城新耶路撒冷;一面是指现在属灵的教会。我们信徒在世活着的时候,就是这属天耶路撒冷的儿女。这不是将来的事,乃是现在的事。【27因为经上记着,不怀孕不生养的,你要欢乐。未曾经过产难的,你要高声欢呼,因为没有丈夫的,比有丈夫的儿女更多。】本节引自以赛亚书54章1节,预言有一种儿子乃是在母亲不能生育的情况下生产的。“不怀孕……没有丈夫的”指生理上有缺陷,不能生育的妇人,即使有丈夫,也如同没有丈夫一样孤寂可怜。本节预言在旧约底下,长期以来,“在上的耶路撒冷”处于空虚和不生产的状态;但是,当主耶稣死在十字架上后,情况完全扭转过来:凭神恩典的作为而生的新约信徒,他们的人数将远比犹太律法主义者多。 【加4:28弟兄们,我们是凭着应许作儿女,如同以撒一样。】以撒如何是凭应许而生,我们基督徒得作神的儿女,也完全是照神的应许,因信基督耶稣,并非靠肉体的行为。【29当时那按着血气生的,逼迫了那按着圣灵生的。现在也是这样。】以实玛利曾讥笑以撒,从撒拉当时对亚伯拉罕说的话看,可能以实玛利对以撒的态度相当不好,或甚至曾企图争夺承继产业的权利(参见【创21:8-10】孩子渐长,就断了奶。以撒断奶的日子,亚伯拉罕设摆丰盛的筵席。当时,撒拉看见埃及人夏甲给亚伯拉罕所生的儿子戏笑,就对亚伯拉罕说,你把这使女和她儿子赶出去……。)。以撒是以实玛利所轻看的,照样,现在应许的儿女,也被从血气而生的人所逼迫。即犹太的律法主义者逼迫基督徒。现在,也有很多挂名的教友,常讥笑并逼迫真实的基督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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