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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美进入他的院——教会礼拜中的音乐》—第五章

2012-1-18 13:34| 发布者: Q蛋| 查看: 8050| 评论: 0|原作者: 张国荣|来自: 我爱诗班

摘要: 第五章司琴者的职责 (兼述圣诗的弹奏与乐曲的选择) 教会中若有很合适的司琴者,不论在礼拜或各种的聚会里,能美化和加强虔诚崇敬的气氛,引领人新近主,并得到灵性上的帮助。 宗教活动的中心是礼拜,礼拜中的音乐是 ...

第三节 司琴者轮流的再思

   在台湾的教会一般来看,司琴者的人才比起廿多年前实在是多得多了,可说很热闹。依笔者这几十年来的观察和经验有些浅见。

   现在台湾教会司琴人才是处于「贫富不均」的状态,也就是说,都市中的教会,司琴人才似乎很多,因为每周都有人要「轮番上阵」,有些教会因人才太多甚至有两个月才可轮到一次司琴机会的现象。这种轮流方式最大好处,就是美其名为「人人事奉」,其次就是以这种方式轮流,教会就不需要支付任何车马费,因为有人「有心事奉」,有人「不好意思不事奉」,有人就有「偶然作秀的快乐」,所以教会也乐得让「大家一起来」。比较可惜的是,司琴者的良莠不齐,弹不好时,对上帝、对人都不好意思。据观察,有大多数人只有轮到司琴的主日才来参加礼拜,如此,则司琴者本身与教会的牧师之联系就不良,以致礼拜仪式的一贯性就被破坏了。许多司琴者对自己工作地位及重要性都还不很了解,自我充实及练习时间也都不够,以致造成不理想司琴之恶性循环。相反的,在比较偏僻的地区,甚至在较小型的都市教会,还有许多常为寻找司琴而急得要命的情况。会有这种现象其原因当然有许多,不过,目前最重要的,我认为是司琴者聘用之制度未能建立。如果建立好健全的制度应该是有很多好处的:

   第一、司琴者的地位可以确立;

   第二、可提升司琴者的程度;

   第三、当然是提升整个教会礼拜与唱诗之合一性及赞美的喜乐性。

   如果建立了健全的制度,不论是城市、乡镇、大或小的教会,都应有专职的司琴者,归人正规的教会人员编制,虽然,司琴者不一定每天去上班,但是专职的司琴者,除了主日礼拜的司琴之外,也可专为圣歌队任伴奏,也可充当婚丧喜庆之不同聚会的司琴。

这些司琴者若经长执会聘任时,应立聘书,并注明其工作内容、时间、支薪方式(或不支薪)……。至于司琴者(包括圣歌队指挥者和伴奏者)要支付车马费或津贴,绝大多数教会都还做不到,然而,应该要看重他的专业性技巧,因他能现在胜任此工作,绝不是倚靠几小时的准备就可以做的,而是他多年来费了敷不尽的财力、心力及努力所培养出来的,所以应该尊重他。如果是支薪的,则双方应写清楚在聘书上,薪资支付方式及数目列明,有无休假、有无劳、健保等,契约书上更应注明工作内容,及可能之加班情况及加班费。假使教会确实没有经费,需征求义工,最要注意的是不可随便接受人来当「义工」。由教会选派音乐委员会藉征选程序来审查义工之程度,不要以为没有支薪的「义工」就可随便取舍。特别是当义工者,有时可能会比支薪者更有才干,更具热心。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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