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基督是以什么身分死 第二,我们要来看基督是以怎样的身分来死,这是一极重要的课题。若基督之死只是因其所受之凄惨,痛苦,不公平待遇而感动我们的心,那还有更多革命分子所受不公平待遇的死也可以同样感动人!当我们看到许多革命分子受到极权不平等待遇所受痛苦时,我们的良心也会引起同情,怜悯,对人怜爱的高贵情感,但这不能等于我们良心的同情,而称之为圣灵感动!这是我们要弄清楚的。所以要分辨究竟是否为圣灵的感动,是不能从现象,情绪去判断的,只能看其中神的道的成分,以及人对神的道的了解。 圣灵是圣善的灵,也是真理的灵;圣灵是启示真理的灵,也是将启示真理光照在人心中的灵;圣灵是光照人的灵,也是把人带进一切真理的灵;所以圣灵与真理是绝对不能分开的。如果一个聚会是热烈,轰动,感情化,而在其中没有福音真理,神的道在其中作感化人的工作时,你不能太快下结论说这是圣灵的工作;因为圣灵与神的道是绝不可分的。所以当我们看到耶稣基督的死时,不是因他死时的情意,不是因他死时的痛苦,不是因他人权被暴力残虐时所受的痛苦使我们受感动,使我们认识耶稣基督死的意义,而是应从另一更重要的层面来了解;他是谁?为什么他要来死?从此点来明白基督之死与救赎的意义发生怎样的关系?圣经第一位清楚表明此观念的人是使徒行传中的司提反。他说:[……你们又把那义者卖了、杀了……。]上帝却叫他复活:这样,司提反是把基督不当死之身分与基督之死放在一起作一强烈的对比,从这点来认识基督才是稳妥的。在使徒行传里,司提反把这个字与基督的死连在一起,他是一个非常有创见的人。而在此之前,彼得在使徒行传第三章也说过差不多的话,三14-15:[你们弃绝了那圣洁公义者……你们杀了那生命的主,神却叫他从死里复活了……],这也是相当重要的话。 基督作救主的资格 现在我要把这三个名词——义者,圣者,生命的主,与基督之死连在一起,来看基督以怎样的身分死在十字架上?基督以怎样的身分来作救赎主?他是以义者的身分,以圣者的身分,以生命之主的身份为我们死;这样,义者的[义],圣者的[圣],与生命之主的[生命]的主权应该与[死]没有关系,因为死是对不义者最后的裁判,死是对不圣洁者一个审判的行动,死是与生命君王完全无关的另一个范畴:但基督竟与此一完全无关之范畴产生了一反合性的关系,此即救恩的奥秘!他是圣者,就不应当接受罪的工价;他是义者,就不应当领受不义的审判;他是生命的主,就不应当进到死的地步中。但是圣灵感动彼得,圣灵感动保罗,圣灵感动司提反,感动那些伟大的圣徒时,他们把基督的死,基督位格背后的要素提出来。 基督是义的本体、是圣者的本体、是生命的本体,所以我们藉着信与主联合,乃是归回圣洁、归回真理、归回爱的源头、归回义的本体、归回智慧的根源,此即信仰之价值。但当耶稣被宣称为圣者,却死了的时候,你要知道这是极反合,是不容易以理性明白的事。因为圣者是不能死的、是不朽坏的,圣者根本没有罪的沾染,怎么能朽坏呢?他是义的本体,义者又怎能受不义的裁判,以致于死临到他身上?而最矛盾的是一位生命之主竟无法保存其生命的自主权吗? 举个简单的例子,有张纸,我拿刀把它剪破,这是可能的,因为这张纸是能破的。但我若拿世上最利的刀把一杯水切成一半,切完后,这杯水却仍是一杯,因为它根本是不能切断的;再怎么利的刀都不能把一杯水切成两半,但可以分成两杯水。 所以,彼得说:[你们杀了那生命之王,上帝却叫他复活。]这句话的意义实在太深奥了。义者是不能死的,圣者是不能死的,生命之主也是不能死的,但只有上帝知道这个反合性,这个不能死却真的死的可能性,才使基督救赎之功可以临到我们身上。所以,基督的死不是在他的身上,感受上成为我们佩服他的榜样,或学习他的牺牲精神,我们不是在这上面建立救赎论。基督之死是从他是什么样的身份却来到死的地位上,这种不调和的调和,这不能死的竟然死了,这其中的意义是什么?我们应当从这方面来了解救赎观。基督以圣者身分站在罪人的地位上,以义者的身分站在不义者的地位上,以生命之主的身分站在必死之人的地位上;这是所有宗教所无法讲解、想像得到的事,惟有在基督的福音中,我们看见神这个反合性的奥秘就这样显明出来了。因为基督是义者,所以圣经说义的代替不义的;因为基督是圣者,所以圣经说无罪的代替我们成为罪,因为基督是生命之主,所以圣经告诉我们,藉着死要彰显出那永不朽坏的生命。这是其他所有宗教所无法猜想到,没有办法产生出来的,只有神的道——那永恒者在人间的显现所能启示出来的奥秘。 基督在肉身中为我们死 神把基督当作赎罪祭,神把基督道成肉身的身体钉在十字架上,作为代替人死的祭性,赎罪祭,这是神在永恒中所定的旨意。因为我们是在肉身中间犯罪,基督就在肉身中间定了罪案;我们因为肉身犯罪必须要死,所以基督就在肉身中为我们死。罗马书八章3节对此[肉身]的因素讲得非常清楚,在中文圣经的翻译是相当中肯:[律法既因肉体软弱,有所不能行的。]我们肉身软弱,所以律法无法在我们犯罪的,软弱的肉身上,没有办法将他的义加在我们身上;但基督却为我们成了肉身,他进入肉身范围中,在肉身中为我们定了罪案!感谢主!我们在肉身的过程中犯了罪,就当在肉身过程末结束前解决这问题。当一个人犯罪的地位与犯罪的罪行在肉身的过程中未解决的话,他就把这个罪的地位与当受的审判带到永恒去了;所以要为我们还有这个肉体感谢神,当你没有这个肉身时,你就没办法悔改,解决罪了!因为你在肉身中犯罪,你就要在肉身的时机中解决这个罪的问题。 为要在肉身上解决这个问题,神就让他儿子来到地上成为肉身,并在肉身中定了罪案。他在肉身中亲身担当了我们在肉身中所犯的罪,而这在肉身中所犯的罪,也在肉身中产生一股把我逼向死亡的动力(也就是[死在我们身上发动]的那个力量)。死在我身上发动的时候,我就要在这肉身范围中,把这死所产生的力量转向基督,让他在十字架上替我承担死,在我肉身中发动力量;当那在我肉身中所发生的力量转向基督,使他在肉身中死去时,他在肉身的死,就代替了所有在肉身中因为罪,以及罪的能力发动直到死亡的人,所有要承担的上帝的愤怒承担在他身上。 为我们有肉体感谢神,连基督也曾为他的肉体感谢上帝,这是基督教与非基督教其他宗教思想中对肉体的咒诅不同的地方。这不是臭皮囊,是神的殿;这不是拘禁灵魂的监牢,罪人在肉身中犯罪,把肢体献给罪作不义的器皿,而基督徒则将肉身,肢体作义的器具献给神,叫神的荣耀透过我们的肉身生活得以彰显;这实在是与其他一切宗教完全不同的思想。 这位不朽的生命之主来到能朽坏的物质世界中,创造万有的上帝被限制在一个几十公斤的身体中,永恒之主进到历史的某个阶段,这是极大的反合,是我们有限的头脑所没有办法了解的奥秘,但救赎之工就隐藏在此奥秘中。耶稣基督来世上做人,那创造万有的主,竟然变成在一个童贞女怀抱里的婴孩。大哉!敬虔的奥秘。惟有当人进入敬虔时,他才能明白此一伟大的真理;否则,神就任凭你以自己的自由来亵渎他,讥笑他,轻看他。上帝在肉身显现,因为人在肉身中犯罪,人在肉身中受审判,人在肉身中进到朽坏的地步,然后把罪带到永恒里,永远得不到赦免,所以上帝要在肉身的阶段中,来解决人罪的问题,使人不把罪与肉身的范围带到永恒去,不把暂时带到永恒,面对上帝永恒的审判。 律法因为人的软弱有所不能行,所以上帝的儿子来成为肉身,取了罪身的形状,不是罪性的人。罪的形状要在肉身中为我们定了罪案,他成了肉身,成了人,为你我所生,而且顺服以致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这是神救赎的路线。 在前一章提到,就连上帝儿子来到世上做人时,也不能逃掉那条定律;藉着苦难学习顺从以进到完全。所以基督在肉身之中没有走捷径,享特权,甚至他三十五次行神迹,没有一次是为了自己生活上的方便而行的;他三次哀哭,却没有一次是为了自己的困难哭过。这位基督在肉身中的生活,成了一切活在世界历史中有肉身者的至高榜样。康德说:[我们应向最高的善努力前进。]但请你不要忘记,在人类还未达到至高善之前,这位拿撒勒人耶稣已达到了。这些哲学家尽可能不听耶稣的名字,尽可能不让自己被视为是一宗教崇拜者,我们也可视他们是时代先锋,超过任何一个人;但他们也不得不承认,那真正达到至高至善者只有一个人,就是耶稣——“道”成了肉身,上帝在人间显现。 耶稣是那义者、圣者、生命之主,但当他在地上作人时,他取了不义者,罪人,能朽坏之身体的形象,这是极不公义的,却是神所喜悦做的事。在以赛亚书五十三10:[耶和华却定意将他压伤。]做人而无人权,无人之佳形美容,没人羡慕他;他[多受痛苦,常经忧患]劳力过度,透支他的精神,所以不到三十三岁却被别人误以为五十岁。惟愿我们每次思想基督,我们就更爱他;惟愿每次思想基督,我们的神学可使我们更像神,更归向他,更与他合一。我服事主这么多年,人看极其劳苦,但我从没感到自己是在背十字架,从没感到有什么牺牲,我只感到是主耶稣太爱我了,感觉我做得还不够,感觉没有背过十字架。从人的眼光来看,曾经历极多苦难危险,多次差点被抓,在被杀名单中有分,但这些又算什么?当你真正认识耶稣基督从宝座上降下成为肉身,无限成为有限,披戴罪身形状,是为了爱你爱我,救你救我时,你只能说:[主啊!我算什么!]当我们到天上时,我们都应问主:[主啊!为什么你要爱我这样一个人?]我们永不能明白,只是知道因他是爱,不是因为我可爱他才爱我,而是因为他是爱。这个爱是在救赎中显明,在基督道成肉身中显明,并他多受痛苦,常经忧患、鞭伤、侮辱,被人丢弃,被自己的百姓所否认。这位基督是救赎主。 天父我们的主,感谢你赞美你!谢谢你差遣你的儿子我主耶稣基督降世为人,死在十字架上,并从死里复活,担当了我们的罪,除去我们在罪中的辖制,救我们脱离魔鬼的奴役!让我们得着复活的新生命,主啊,你是义者,是圣者,是生命的主,竟爱我们这渺小的罪人,主啊,让我们为你活,在世上活出你的生命,为你做见证,荣耀你的圣名!奉主耶稣基督的圣名,阿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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