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人基督徒文化的根源:19世纪美国农村和福音诗歌 其实,华人教会所谓的「传统圣诗」不是如字面上所谓的「传统」。在技术上,可称之为「福音诗歌」。圣诗在窝特士(Issac Watts)与卫斯理时期达到了顶峰。 十九世纪的福音诗歌大师有芬尼克罗斯比(Fannie Crosby)和艾拉桑基(Ira Sankey)。他们的诗歌,重点在个人与耶稣基督的关系上,包括救恩和成圣。他们的诗歌都是属于灵修、团契交通、鼓励和传福音性质,而不是崇拜的圣诗,适合在布道会时唱。但是,也有几首福音诗歌是呼唤教会崇拜要注目仰望神,最显着的例子就是圣诗「你真伟大」。这是从斯堪迪维亚传来的,但许多福音诗歌则是美国所着的。一些福音诗歌的音调采自民歌,流行于美国南北战争(1861-1865)之前及战争期间。另一些是取材自描写士兵离家参加南北战争的歌曲。十九世纪,美国传教士把福音诗歌带到了中国,使这些诗歌变成了「标准」圣诗。今天,在教会中被广泛使用。 我们必须了解这些诗歌只是一个特别时期(「浪漫主义」)的音乐风格。这类福音诗歌的歌词多是指向基督徒而不是指向敬拜神的。例如「在花园中」这首诗歌是述说信徒自己与主耶稣交通的宝贵经验,不是敬拜诗歌。我们必须分辨这类「爱主」(灵修)形式的诗歌和以神为中心的崇拜、赞美诗歌是有所不同的。 为何华人教会采用福音诗歌的形式并高举为「传统」音乐?部分原因是在1858年天津条约和1860年北京条约之后中国才真正开始建立教会,有上千名基督教传教士从欧洲和北美来到中国。1900年后,从美国到中国的传教士比来自其他国家的还要多。到1926年,中国大概有八千名基督教传教士,大多来自美国中南部的农村乡镇。他们有许多是在小城的基督教大学文学院受过四年的教育和选修几门圣经课程(许多人未经神学院受训)。 这些有传福音负担的传教士来到中国,在内地的乡下、城镇传福音。他们的信息常常是十九世纪美国农村文化的包装。包括许多福音诗歌被今天的中国信徒所喜爱。虽然诗歌无论曲调或歌词并非出自中国人,但华人教会依然传递下去如「耶稣恩友」、「爱传福音」、「古旧十架」和「事主蒙福」等圣诗。今天,我们都喜欢歌唱耶稣如何爱我,但也要学习敬慕神的属性,祂的话语、祂的国度、祂的教会和祂要在我们生命中作主、作王。 心意更新变化:从耶稣人到现代崇拜 七十年代,美国许多从反文化(嬉皮士)运动成长的年轻人成为基督徒。他们被许多传统的美国教会所排斥,开始使用摇滚乐来写他们的基督教音乐,并成立了自己的教会,如「葡萄园基督教团契」(Vineyard Christian Fellowship)和各各他会堂运动(Calvary Chapel movement)的创办人。 八十年代,年轻人追求这类音乐,喜欢聆听,在团契聚会中使用,并在九十年代用作崇拜音乐。这股潮流藉着现代音乐市场销售系统传到世界各地。在八十至九十年代,对香港、台湾和东南亚地区的基督教音乐有莫大的影响。今天,台湾、香港出生的华人作曲家每年谱写许多新的诗歌,常常是强调神对他(她)个人恩慈、爱护的经历与感受。 当香港和北美城市以及1980年后的台北和新加坡变成真正的城市中心,许多亚洲人移民到美国。整个年轻一代就在一个工业或后工业的社会中成长,他们自然接受现代化的产品即摇滚乐和所谓的现代音乐。 摇滚乐也是对传统犹太/基督教文化,这传统文化包括对基督教家庭观的反叛和抗拒。近几十年来,西方社会中的传统家庭观已经瓦解。许多年轻人的心是空虚的,他们从未尝过父母对他们的爱。结果,他们尝试建立另一种文化,其间包含了一个新的人际关系。 今天,一些非常受欢迎的基督教音乐也就是所谓的当代赞美诗,与一些不幸常在教会使用最差的福音诗歌比较,有些当代崇拜音乐直接引用圣经章节,特别是旧约,还是非常符合圣经真理的。我们常唱的歌词是诗篇或先知书中的经文,因而是真正地在崇拜。然而,许多现代崇拜诗歌只是重覆简单的几个字或短句,以制造一种情绪上的振奋、狂热或一种所谓「灵里的高潮」,常把「我」,「自己」,「我的」崇拜视为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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