惜汤氏非神学家,汤氏亦自承其学说非宗教的信仰,乃为史学的结论,故其对“真神”与“基督”之观念,颇多可议之处。尤以其近著《历史家的宗教观》(Christian Approahc to Religion-Oxford,1956),一书为甚,作者已撰《基督教的历史观》,加以批判,兹不详论。但上述各点,汤乃氏从六千年人类文明史中分析比较的结果,乃是一个历史科学的结论,正可借为基督圣道作‘旁证’。
汤氏强调说:“一切历史,都是圣经真理‘罪的工价乃是死’一语的注解”,所以戴维氏(D.R.Davies)说:“汤氏《历史研究》一书,直可更名为《原罪学》(The Science of Original Sin)。六千年人类历史,对人类启示了一人史定律,便是人类一切的努力,结果只是心劳日拙,人类沉沦的命运,绝非人力所能挽救!”(见戴氏著《打倒人类的虚骄》(Dowm Peacick's Feathers, Macmillan,19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