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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韩耶稣教长老会总会教育部编 李亨基 著 1992.4.10初版/1993.3.10增补版 (P87-93)
关于权申昌,李约翰,朴玉洙(救赎派)的研究报告书 (第77次总会: 1992.9.24-30) 一 (救赎派)现况 救赎派大体可分为权申昌系统,李约翰系统,朴玉洙系统三个支派,他们的基本教理和思想都很相似.
1)权申昌(基督教福音浸礼会)
1961年11月,受宣教士CaseGlass影响的权申昌和受美国独立宣教士Dick York影响的俞秉言创立了所谓的"基督教福音浸礼会".(权氏与俞氏为翁婿关系)1963年,权申昌与外国宣教士断绝关系,开始独立活动.1969年起到1981年末,以"韩国平信徒福音宣教会"的名义;1981年11月21日起以所谓"基督教福音浸礼会"的名义活动.他的活动本部设于汉城龙山区汉江路1街231-23的汉城教会,一般称为"三角地教会"
2)李约翰系统(大韩耶稣教浸礼会)
李约翰本名李富七,救赎派创设初期起在木浦跟从权申昌,自称1962年"经历了重生",接受了权申昌的按手.他反对俞秉言把教会的奉献挪用于企业经营,批判"企业即教会"论的"俞秉言派",签名要求企业与教会分离,创立了所谓的"福音守护派"(救赎派分派).现在以"大韩耶稣教浸礼会"的名义活动,本部位于汉城瑞草区方背洞239-1三元大厦4层的汉城教会.
3)朴玉洙系统(大韩耶稣教浸礼会)
朴玉洙中学3年级自动退学,没有接受过正规的神学教育.他主要受到权申昌和美国独立宣教士Dick York的影响, 至于他是如何成为牧师的,就不得而知了. 朴玉洙自称1962年10月7日"经历了重生得救"的体验,他以"赦罪与重生的秘密"为主题,在全国举行巡回聚会,有一段时间主要在大丘活动.1980年以后,先后以"基督教福音浸礼会","大韩耶稣教浸礼会"的名义,以汉城冠岳区奉天洞的汉城第一教会为中心活动.现在朴玉洙主要以大邱的hanvia教会为活动本部.
2. 共同性问题 他们曾有过一个所谓的"十阶段问题". 这个文件充分反应了"救赎派"对于救赎问题的立场,也是迷惑传统教会信徒的核心手段: 1. 您的确知道并相信您的名字被记在生命册上吗? 2. 您重生了吗? 3. 您相信圣灵在您心里吗? 4. 您确信您已经从死亡的权柄下得释放,获得了永生的生命吗? 5. 您是义人,还是罪人? 6. 您所有的罪都已蒙赦免了吗? 7. 您过着畏惧神的生活吗? 8. 您确信您已得救了吗? 9. 您预备好迎接救主再临了吗? 10.您得救的根据在哪里?
关于这些问题: 1) 得救从"确信" 来. 权氏的"得救的确信",俞氏的"福音的确信",李氏的"经验重生",朴氏的"重生的体验" 等概念所指的是一个意思: "只有拥有得救的确信, 才能得救".他们主张正如我们知道肉体的生日一样,我们也必须明确知道得救的具体时刻(属灵的生日),这是得蒙救恩的证据. 他们错误地认为如同肉体的生日只能通过父母或他人得知一样,属灵的生日也必须通过他人才能知道.事实上救赎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虽然得救的确信是从信心而来的,但"得救的确信"本身并不是信心的全部,(本质上信心本身也是神所赐的----译者按),把人对救恩的回应:"得救的确信"当着救恩本身,是诺斯底主义(Gnosticism 古希腊二元论异端)式的错误结论.
2) 持续悔改即未得救的标志. 他们认为得蒙救恩者不需要再悔改认罪,悔改意味着"转回",得救的人已经一次从世界转回神,过去,现在,将来所有的罪都已蒙赦免,再也不需要"转回"了.而继续悔改只能意味着没有"得救的确信",即未得救赎的"地狱之子".因此他们不背颂主祷文,也不祷告.他们混淆了对于救恩而言的一次的悔改(Repentance;希6:1)与对于圣化而言的多次的认罪(悔改)(Confession;诗51,撒下24:10,太6:12,约一1:8-9)的概念.岂不知对于罪的真正的痛悔与悔改乃是从真正的信而来!
3) 自承"罪人"即意味着下地狱. 与"得救者不需要再悔改认罪"相应,对于"您是义人,还是罪人?"这个问题的回答若是"罪人",他们便认为即意味着下地狱.因为在他们看来天国只有义人能去,罪人只能下地狱;只有自称义人才能得到救赎. 但圣经告诉我们的是信的人因着耶稣基督蒙恩被称为义,在圣灵的引导下更新变化,真正的信心是在神面前承认自己是个罪人. 保罗在提前1:13节里用过去时态承认自己的罪,在1:15节里用现在时态承认自己是个"罪人中的魁首",这与"救赎派"的主张也完全相反.
4) 无视或否定正统教会的教会制度,礼拜形式,如:十一奉献,早祷,牧师祝祷等 比如权申昌区分了"宗教"与"福音"的概念,认为宗教是死的,福音是活的,正统教会是宗教,只有自己才是真正的福音...(权申昌,"宗教的解放" P1-3)
三. 1)权申昌系统 (1) 神不是有位格的存在,神只是个属灵的存在. (略) (2) 提倡"时限附"的末世论.(略)
2)李约翰系统 (略)
3)朴玉洙系统 误解,滥解,灵意解经 (朴玉洙 "赦罪与重生的秘密" P59-70) 朴玉洙区别了罪(罪本身)与犯罪(具体的犯罪);悔改(对于罪本身;Repen -tance)与认罪(对于具体的犯罪;Confession)两组不同内涵的概念.他拒绝多次认罪,认为对于生活中的犯罪我们没有必要一一认罪,只需要对于罪本身一次悔改:因为不是人的悔改,而是耶稣基督的宝血才能拯救信他的人.但他强调必须要有"得救的确信",从那一刻起,罪才能被赦免,罪人才能蒙救恩.因此他认为既然所有的罪都已蒙赦免,没有必要再继续认罪悔改;悔改即未得救赎的标记.("好消息" 1989,2 P7-9; 1989,3 P14-15) 朴玉洙还主张自承"罪人"即意味着下地狱,提前1:15节里保罗自称"罪人里的罪魁"原文(希腊文)是过去时态.但事实上在圣经希腊语原文里1:13节对罪的告白用的是过去时态,1:15节"罪人里的罪魁"是以现在时态出现的.朴玉洙拒绝"圣化"的概念,片面强调重生得救的体验,按私意歪曲,强解圣经.
四. 研究结果
救赎派认为必须拥有得救的确信才能得到救恩,显然他们是受到了诺斯底主义(Gnosticism古希腊二元论异端)的影响.把(人)得救的确信当做(神)救恩的前提条件,等于无视神在他自己事工中的绝对主权(罗9:6).并且他们不接受对于"救恩"而言的"一次的悔改"(Repentance)与对于"圣化"而言的"多次的认罪"(Confession)两个概念的区别,主张自承"罪人"即下地狱,明明白白地违背了圣经的教导,属于异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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